船员服务簿签发程序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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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员服务簿签发程序 申 请 人:船员本人、船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 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》。 办理时限:经培训考试后方可办理 具备条件: 1.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; 2.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; 3.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,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。 提交材料: 1.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; 2.填妥的《<船员服务簿>登记表》; 3.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; 4.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; 5.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影印件; 6.其它有关材料(培训证明、学历证明、遗失公告等); 7.申请《船员服务簿》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。
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下午17:30 地址:永川区胜利北路217号6楼 联系电话:49821766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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